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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说明
2020-04-27 14:41:33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会计人员管理办法》(财会〔2018〕33号),全面掌握我省会计人员基本情况,为我省会计管理工作提供基础数据,更好服务全省广大会计人员,根据财政部《关于做好省级会计人员管理系统升级改造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上报工作的通知》(财办会〔2018〕28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按照财政部统一数据要求采集会计人员基本信息,完善我省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与全国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和跨省调转平台的对接,进一步推动我省会计人员管理信息化、规范化。

本次采集的信息将作为会计人员参加职称考试、人才选拔培养、继续教育、会计人员诚信建设的重要依据。

二、采集时间

2019年3月6日至2019年4月30日。

三、采集对象

湖南省范围内的会计人员。具体包括:

(一)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二)没有从事会计工作但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中级、高级、正高级)的人员。

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总会计师的人员,属于会计人员。

2020后:【超市模式】专业60学分,45元
2017-2019补学 :【超市模式】专业60学分,20元
2005-2016 补学:【普通模式】24学时,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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